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為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建立健全干部聲譽保護機制,岳西縣紀委監委出臺了《查處誣告陷害行為開展澄清正名工作實施辦法》,著力營造當干部必作為、讓干部敢作為、促干部想作為、使干部受監督的良好氛圍。
《辦法》以五章、二十六條內容,明確了誣告陷害行為的認定、調查和處置,對為黨員干部澄清正名的情形、程序、方式和相關要求進行了詳細規定。
《辦法》明確對通過捏造事實、偽造材料等方式反映問題,意圖使他人受到不良政治影響、名譽損失或者責任追究的的行為,屬于誣告陷害。規定對手段惡劣、造成不良影響,嚴重干擾換屆選舉或者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經調查已有明確結論,仍誣告陷害他人,強迫、唆使他人誣告陷害及其他造成嚴重后果等五種情形從重處理。通過誣告陷害行為獲得的不正當利益,予以取消、撤銷、收繳或者宣布無效。誣告陷害的典型案件,還將在媒體公開通報曝光。
《辦法》規定,經核查認定檢舉控告失實,且存在被檢舉控告人在換屆選舉、選拔任用、評先評優等工作中受到或者可能受到影響,被檢舉控告人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受到侵害或者正常工作、生活等受到不良影響等四種情形給予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響。明確澄清工作采取書面、當面、會議、通報等澄清方式。對被誣告陷害的黨員、干部及監察對象,開展思想政治工作,談心談話、消除顧慮。
《辦法》還對誣告和錯告進行了嚴格區分。
蔣姍姍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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