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銅陵市公安局刑警支隊接到線索稱,李某峰糾集李某、繆某等人,長期從事對外高利放貸,并設計多種“套路”陷阱,詐騙他人錢財,數額巨大,后成功將該團伙搗毀。近日,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該案作出判決,4人名嫌疑人均獲刑。
刑警支隊迅速組織開展偵查工作,經查,李某峰自2012年即從事民間借貸,2015年12月,李某峰以周某、繆某名義注冊成立銅陵市某商貿公司,公司實際由李某峰負責經營管理,從事民間借貸。
2016年至2018年期間,李某峰帶領李某、繆某等人,在民間借貸過程中以“套路貸”和虛假訴訟等方式詐騙他人錢財,李某峰提供資金,李某、繆某等人負責對外放貸,繆某等人負責聯系介紹客戶和后期本金、利息催收,由李某峰負責審核,由李某負責簽訂借條和放款;李某峰同時雇傭張某等人以滋擾、糾纏、毆打等尋釁滋事方式催收債務和高額利息。
另查明,自2014年起,李某峰雇傭指使張某等人,采用上門滋擾、糾纏、毆打等手段催收債務。2017年10月,李某從他人處得到偽造的銅陵市公交IC卡100張,其中面值188元和64元的假公交IC卡各50張,合計面值12600元,李某將100張假公交IC卡對外販賣,非法獲利6000余元。
李某峰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糾集嫌疑人李某、張某、繆某等人,以民間借貸名義長期從事“套路貸”詐騙活動,指派張某等人采用滋擾、糾纏、毆打方式追索債務和高息,在民間借貸行業多次實施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擾亂正常的社會生活、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已形成了以李某峰為糾集者,李某、張某、繆某等人為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刑警支隊展開抓捕行動,于2019年10月成功打掉該涉惡犯罪團伙,抓獲團伙成員4人,破獲刑事案件20余起,挽回群眾損失50余萬元,并將案件成功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起訴。
2020年5月7日,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李某峰等4名嫌疑人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倒賣偽造的有價票證罪一案一審公開宣判,主犯李某峰犯詐騙罪、尋釁滋事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其他3名嫌疑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至一年不等。
李園園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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