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4月26日,據安徽法院網消息:4月13日,阜陽市潁東區法院執行員接到了被執行人郭某的電話,稱其已將133273元執行款轉入執行標的款賬戶,執行法官登錄案款系統核查屬實后,便依法屏蔽對郭某的失信懲戒措施,該起婚約財產糾紛案就此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據悉,陳某與郭某經人介紹相識,2018年2月兩人按習俗舉行結婚儀式并共同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同居生活期間,陳某、郭某經常為生活瑣事發生爭吵,導致感情破裂,不久后兩人解除婚約,但對婚約彩禮返還問題爭執不下,陳某一紙訴狀便將郭某告上法庭。2018年8月,潁東法院審理法官在調解不成后,依法判令郭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四十日內返還陳某130000元彩禮款。判決生效后,郭某未按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返還彩禮款,陳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階段,執行法官依法郵寄送達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并告知郭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對自己及家人可能產生的不利影響,但郭某對法官的勸說置若罔聞。執行法官經過線上和線下查控均未發現郭某名下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在勸說主動履行無果后,執行法官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并將郭某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等措施。
“一處失信,處處受限”,被予以失信懲戒的郭某親身感受到登上“黑名單”后受到的不利影響,便急忙來到法院,請求法官屏蔽失信懲戒措施。執行法官告知其應主動履行返還義務,郭某聽到法官的解釋后繳納了執行款,案件順利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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