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7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安徽省財政廳發出《關于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 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對疫情防控期間醫保經辦工作予以優化。
除了創新服務方式,減少人員流動實現“不見面辦”;建立綠色通道,確保優先救治實現“及時辦”;積極支持長處方,減少醫院就診頻次實現“便民辦”外,我省還要求放寬辦理時限,部分醫療保障業務實現“延期辦”。
其中,對因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響,繳費人無法按時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辦理參保登記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補繳補辦,期間不加收滯納金;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個月內繳納。
同時,各地要及時調整醫保信息系統,臨時解除相關結算限制,確保參保人員可正常享受待遇。各地可視實際情況延長定點醫藥機構每月醫療、藥品費用結算單報送時限。醫保經辦機構可根據系統數據先行結算撥付,減輕醫藥機構資金墊付和工作人員跑腿壓力。適當延長2019年度醫藥費用醫療保障服務窗口報銷時限,減少疫情期間人員流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碧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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