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曾因酒駕被罰款、拘留甚至吊銷駕照,從事搬家送貨的王某春為了生計,六個月內參加了八次科目一考試,艱難取回暫扣的駕照。按理說他應該珍惜,誰知好景不長,幾年后因酒駕被吊銷駕照。沒想到2020年1月8日,王某春又因醉駕被交警查獲。1月13日,王某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南陵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王某春今年51歲,時常穿梭在南陵縣的大街小巷,是一名從事搬家送貨的工人。因從事的是體力勞動,平時愛喝點小酒。2012年10月18日,王某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南陵交警查處。民警對其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后,公安機關依法對其處以罰款1000元、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行政處罰。因文化水平不高,王某春接受處罰后,在六個月內進行了八次科目一考試,才艱難通過考試,不久重新取回自己的駕駛證。
然而好景不長,嗜酒貪杯的他,還是忘記了之前的教訓。2016年4月8日,王某春在完成送貨工作后,就著面包喝了一瓶啤酒。駕車回家途中,他再次被交警逮個正著。王某春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機關對其作出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處行政拘留3日的行政處罰。
俗話說,“事不過三”,如果是尋常人肯定會認識到酒駕的危害性,不會再酒后駕車了。但嗜酒如命的王某春,果真是個“膽肥”的人。2020年1月8日下午,王某春在和朋友吃飯時飲用了白酒。飯后,他還“熱情”駕車送朋友回去。當王某春駕車行駛至南銅路與南繁路交叉路口時,又一次碰上了交警。面對這個“老熟人”,民警們也是驚愕不已。經現場檢測,呼氣式酒精檢測儀吹出了172mg/100ml。抽血結果顯示,嫌疑人王某春血液酒精含量為125mg/100mL,已達到了醉駕標準。
1月13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春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葉云飛 黃岑岑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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