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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從青陽縣人民檢察院獲悉,2019年12月25日,青陽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虛假訴訟罪、詐騙罪、信用卡詐騙罪、非法經營罪、非法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偽造公司、事業單位印章罪共計11項罪名對蔣玉芬等17人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提起公訴。
經審查,2011年11月至2019年3月,蔣玉芬等人在池州地區及周邊鄉鎮通過一系列的非法索債行為,致使多名借款人、擔保人及其家屬無家可歸、夫妻離異、店鋪倒閉,部分借款人及其家屬因對該組織心存恐懼,出現了心理恐慌,甚至于揚言自殺,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2019年11月份,池州市人民檢察院指定青陽縣人民檢察院辦理此案,該案是青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該案移送審查起訴后,青陽縣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辦案組,由檢察長任組長,抽調精干力量全面負責該案的審查起訴工作。審查期間,多次與偵查機關及有關部門進行會商研究,審查與補充證據同步進行,確保了案件依法從快提起公訴。
該案件的辦理,將有力打擊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彰顯政法機關掃黑除惡的堅定決心。青陽縣檢察院將以守護公平正義為己任,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依法履職盡責,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向縱深發展,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作出積極貢獻。
青檢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春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