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日前,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對以偽造證明材料的手段騙取醫療保險基金的王某某提起公訴。
2018年9月,銅陵開展打擊欺詐騙取醫療保障基金專項行動。專項行動期間,銅陵市社保中心通過異地核查發現,王某某有重大偽造相關報銷材料詐騙醫保基金嫌疑,遂向公安機關報案。
經查,王某某于2007年查出患有肝癌,至2019年期間一直在銅陵市立醫院治療,并曾于2008年、2014年兩次到上海東方肝膽外科醫院醫治。在上海就醫期間,其從賣藥的“黃牛”處得知,可以利用假住院發票、病歷材料報銷醫保基金。因長期治療費用較高,在“黃牛”的誘使下,王某某遂打起了利用假醫療票據報銷的主意。
2017年2月至2018年9月期間,王某某先后8次虛構異地就醫住院的事實,利用從“黃牛”處獲取的偽造的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和上海東方肝膽外科醫院的住院發票、病人費用清單等相關報銷材料,到銅陵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服務中心進行報銷,騙取銅陵市醫療保險基金共計38萬余元,上述錢款均被其用于購買抗癌藥物及日常治療。
近日,銅官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詐騙對王某某提起公訴,綜合考慮其經濟條件和身體狀況,建議法院對其酌情從輕處罰。
檢察官提醒,身患重病雖令人同情,但騙保行為實不可取。社保是民生之基,也是經濟社會發展的穩定器和減震器,更是人民生活的有力保障。因為個人的困難,用不正當途徑騙取醫保基金,看似是個人謀取利益的行為,實則是損害了其他參保人員的權益,危害了醫療保險制度,實在是得不償失。
陶紅麗 吳彬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