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本報記者署名文字、圖片,版權均屬新安晚報所有。任何媒體、網站或個人,未經授權不得轉載、鏈接、轉貼或以其他方式復制發表;已授權的媒體、網站,在使用時必須注明 “來源:新安晚報或安徽網”,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亳州市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12月10日,渦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沙如意、陳大劉的17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騙取貸款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危險駕駛罪一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開庭審理。
渦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09年,沙如意為插手他人經濟糾紛,糾集多人連夜前往江蘇省某醫藥有限公司,沖入廠內將多人打傷,并憑借此案造成的惡名糾集有前科劣跡人員和社會閑散人員,逐步形成以沙如意為首的違法犯罪團伙。
2012年,沙如意、陳大劉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孫玉濤等人利用孫玉濤注冊的“亳州市至匯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至匯公司)從事非法高利放貸,2013年開始沙如意、陳大劉勾結銀行從業人員王某某(另案處理),利用騙取的信貸資金在亳州市城區內實施多起“套路貸”違法犯罪。
2013年,沙如意因被害人李某某不能如期償還借款,便安排高金生、徐明、喬路獻等人將李某某強行帶至賓館進行辱罵、毆打,連續非法拘禁60余小時。至此,以沙如意、陳大劉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正式形成。
該組織自成立以來有組織實施騙取貸款作案69起、詐騙7起、敲詐勒索4起、尋釁滋事51起、非法拘禁7起,累計騙取貸款5869萬元,詐騙、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非法獲利2459.63萬元,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非法插手民間糾紛、經濟糾紛,嚴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破壞公司、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工作秩序,致使多家公司、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經營、工作,在亳州市城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市、縣人大、政協、檢察院、公安及被告人親屬等近300人到庭旁聽案件審理。因被告人眾多,案情復雜,預計庭審將持續4天。
截止發稿,庭審仍在進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