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鳳臺縣楊某利用京東校園白條“先消費,后付款”業務,哄騙25名在校大學生購物獲取好處費,自己在收到購買的手機后,進行賤賣兌換現金消費。記者今天從鳳臺縣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一審認定楊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2016年11月,楊某通過QQ聯系表弟岳某,謊稱系宜人貸公司業務員,需要提升業績,讓岳某從京東商城采用校園白條支付的方式購買一臺蘋果手機并郵寄給自己,同時承諾由自己還款并每月支付400元好處費給岳某。岳某礙于親戚情面答應了楊某,并按期收到楊某支付的當月還款金額和好處費。
之后,楊某以其需要更多人幫忙完成業績為由,讓岳某聯系同學,以同樣的購買方式幫其購買蘋果手機,也承諾給予其同學同樣好處費。岳某分別聯系了其高中及大學共計24位同學,通過京東校園白條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從京東購買了25部手機及一件女裝皮草,價共計185932元,這些物品均直接郵寄給楊某。楊某收到商品后,通過微信聯系買家低價賣出,獲取現金158000元用于自身消費和償還白條欠款。
2017年7月,楊某將所獲現金揮霍一空后,以無錢為由不再支付25名被害人任何費用,還玩起失聯。岳某墊付部分欠款后無力承擔,將事情告知家人,因協商還款未果,岳某向警方報案,迫使楊某投案自首。
陳雪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 記者 張安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