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1月6日中午,一名男青年走進蕪湖市赭麓派出所投案自首。經(jīng)審查,該男子正是警方追捕的盜竊嫌疑人。自此,兩月前發(fā)生在蕪湖市一起拉車門盜竊車內物品案被成功告破,兩名嫌疑人落網(wǎng)。
2018年10月23日晚18時許,蕪湖市公安局鏡湖分局接到110指令:當日下午16時許,受害人汪先生駕車進入某超市附近的停車場。鎖車后,忘記關上副駕駛窗戶就進入超市購物。18時許,汪先生發(fā)現(xiàn),副駕駛一側的窗戶半開著,車內香煙、錢包被盜,共損失3800余元。
民警立即調取現(xiàn)場視頻監(jiān)控發(fā)現(xiàn),汪先生離開不久,兩名嫌疑男子走近車輛。看到副駕駛車窗未關閉,一人在一旁望風,其同伙將車門拉開實施盜竊。隨后兩名嫌疑人步行至東郊路口,鉆進停靠路邊的一輛灰色別克轎車離開。
民警通過路面探頭,鎖定了這輛銅陵牌照的汽車。經(jīng)過核查,嫌疑車輛的車主叫張某陵,銅陵市人,有犯罪前科。民警通過此線索,很快另一名嫌疑人張某慶也浮出水面。
1月3日,警方獲得線索:張某陵在銅陵市出現(xiàn)。辦案民警立即趕到銅陵,在一家旅館內將住宿的張某陵緝拿歸案。
張某陵落網(wǎng)后,如實交代了伙同張某慶竄至蕪湖市盜竊車內物品的犯罪事實。張某慶得知同伙張某陵已經(jīng)落網(wǎng)后,最終決定向蕪湖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目前,兩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鏡湖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車主停車時,盡量停靠在有人看管的停車場。下車后,注意鎖好車門、關好車窗,并用手拉下車門,確定車門鎖好;同時,車內盡量不放貴重物品及大量現(xiàn)金。一旦發(fā)生被盜、被砸等警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警,并提供相關證據(jù)、協(xié)助公安機關偵查破案。
張紅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