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安慶一男子多次在凌晨時分,潛入花鳥店,偷盜盆景。日前,因犯盜竊罪,被安慶市迎江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被處罰金六千元。
經審理查明,2016年7月、10月及2017年11月份,被告人魯某某竄至安慶市迎江區大南門花鳥市場內,分別進入被害人王某、項某的盆景店內,將店內“映山紅”、“雀梅”、“榆樹”、“黃楊”、“六月雪”、“黑松”、“日本夏鵑”、“米葉羅漢松”等共計13盆盆景盜走(經鑒定,共計價值人民幣6130元)。后公安機關將上述盆景追回并發還失主。
法院認為,被告人魯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130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被告人魯某某曾因盜竊受過刑罰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仍不思悔改,繼續實施犯罪行為,本應酌情從重處罰,鑒于其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犯罪事實,系自首,且在庭審中自愿認罪,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
綜上,判決被告人魯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千元。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