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報道,蕪湖一對夫妻生下兒子后就各自離家,后來鬧起了離婚,第一次被駁回,前不久再次鬧上法院。1月2日記者從蕪湖南陵縣法院獲悉,因兩人均不同意撫養孩子,法院依然作出不準予雙方離婚的判決。
據了解,2012年6月20歲的男方在飯店打工時認識了18歲的女方,兩人很快談起了戀愛并共同生活。2013年12月,兩人生下了一名兒子,2014年4月雙方登記結婚,并在男方母親的幫助下自己開起了飯店。
然而飯店經營期間,夫妻二人經常發生爭吵,女方與婆婆的關系也不好。2014年6月女方拋下6個月大的兒子獨自離家外出打工,男方也隨即外出,孩子則由男方的母親和姐姐共同撫養。
女方離家后一直沒有和男方聯系,也沒有回來看過孩子,2017年3月女方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法院判決不準予雙方離婚。2018年11月,女方再次來到南陵縣法院訴請離婚。
法官說法:
均不愿撫養孩子不準離婚
1月2日記者從南陵縣法院獲悉,近日庭審時,夫妻雙方均要求離婚,但雙方均不同意撫養孩子,要求由對方撫養孩子。
女方的理由是自己在外務工,無法照顧孩子,男方的理由是,自己一直找不到工作,也不會帶孩子,孩子一直吵著要媽媽,雖然之前由其母親及姐姐幫助照顧孩子,但現在姐姐即將結婚,母親身體欠佳,也不愿意帶孩子。
在承辦法官的普法教育與耐心勸導下,雙方仍然堅持自己的主張。因此南陵縣法院認為,雙方的要求均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為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作出不準予雙方離婚的判決。宣判后,雙方當事人均表示服判。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李萌)
原標題:夫妻要離婚卻都不愿養孩子 法院判決:不準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