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在與妻子潘某離婚后,宋某某不甘心就此分別,一怒之下將潘某殺害。近日,合肥市中院公開審理此案,宋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受審。庭審中,宋某某辯稱,他與潘某系假離婚,主要為躲避債務。不過,他所謂的假離婚并沒有其他人能證實。
宋某某今年42 歲,2008 年,與潘某相識。談了7 年戀愛,雙方在2015年步入婚姻殿堂。
宋某某辯稱,他的生意后來一落千丈,債務像滾雪球似的越來越大。為了躲避債務,宋某某稱他與妻子潘某“假離婚”。2016年3月,宋某某和妻子潘某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簽訂離婚協(xié)議,約定房產(chǎn)和車子歸潘某所有,所有債務由宋某某承擔。
不過,宋某某所謂的假離婚并沒有其他人能證實。對此,檢方認為,兩人于2016年已經(jīng)離婚,“如果是假離婚,潘某為什么沒告訴家人,且事后不愿意見面。宋某某長期糾纏,還多次威脅潘某和她家人,兩人顯然不是假離婚,這只是宋某某片面之詞。”
另外,潘某家人證言顯示,雙方因為宋某某借高利貸的事情發(fā)生矛盾,宋某某還發(fā)過自殘的視頻給潘某,宋某某還打過潘某,兩人不是假離婚。
起訴書顯示,2018 年2 月24 日12 時許,被告人宋某某駕駛一輛未上牌的五菱面包車,尾隨前妻潘某乘坐的大眾越野車,從合肥市區(qū)至蚌合高速合肥楊廟站。被告人宋某某先在楊廟收費站閘道口,撞擊大眾越野車尾部迫使其停車未果,后趁前車在收費站停車繳費時,撞擊前車,迫使前車停靠在楊廟收費崗亭前方。
被告人宋某某下車后,手持破窗錘將大眾越野車駕駛位玻璃砸碎,逼迫駕駛員下車,潘某見狀下車欲逃跑。被告人宋某某上前阻攔,并用胳膊勒住潘某脖子,將其拖拽至收費站辦公區(qū)大院一處倉庫內(nèi),并用隨身攜帶的單刃尖刀捅刺潘某胸部,致其當場死亡。后被告人宋某某持刀自殺未果,被接警民警控制到案。
經(jīng)鑒定,被害人潘某系單刃銳器刺破心臟而死亡。
檢方認為,被告人宋某某因感情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為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因案情復雜,該案未當庭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