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安慶市太湖縣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涉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趙某平在2010年左右開始信奉并加入某邪教組織,2012年至2018年向未成年人宣揚邪教工作,以所謂“兒童主日學”授課老師為名,伙同他人組織未成年人集體學習邪教教義、播放邪教宣傳品光盤、發放邪教宣傳品宣傳單、教唆未成年人向他人宣揚邪教等形式,向未成年人集體傳播邪教。另外,趙某平還負責該邪教在太湖教會的日常事務管理,與信徒路某霞、趙某和、卓某珍、曹某全等一起非法聚會,以家作為接待聯絡家庭,接待該邪教上層下派的福音使女,向上層匯報工作,安排傳播邪教事務,開展邪教活動。為傳播邪教,趙某平持有大量的邪教宣傳品,2019年5月21日,縣公安局民警依法搜查其住宅,現場查獲其為傳播而持有的邪教書籍、刊物259本,光盤52張、傳單112張。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趙某平利用邪教組織,傳播邪教宣傳品,宣傳邪教,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本案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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