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太和縣近日出臺的“電力用戶信用等級分類與評價管理辦法”規定,自然人拖欠電費3個月以上、社會法人拖欠電費6個月以上的,經催繳仍不繳納電費,將被評定為嚴重失信用戶,列入嚴重用電失信行為“黑名單”,在用電、出行、信貸等方面受到限制。
據悉,管理辦法對失信電力用戶信用等級分為提示行為、一般用電失信行為、較重用電失信行為和嚴重用電失信行為4個等級。其中,竊電、違約用電、惡意拖欠電費、故意破壞電力設施、擾亂供電企業秩序、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等都屬于電力失信行為。該縣將建立電力用戶失信行為“黑名單”制度,對列入“黑名單”的電力用戶,將通過縣信用辦,把其信用檔案信息提交至阜陽市公共信用基礎數據庫“嚴重失信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賈廷偉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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