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安徽法院網(wǎng)消息,11月20日,界首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盜竊案件,以被告人劉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責令被告人劉某某退賠各被害人贓款;違法所得1400元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被告人劉某某是安徽省太和縣人,是一個劣跡斑斑,前科累累的慣犯。曾因犯故意殺人罪,于1986年3月被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曾因犯強奸罪,于1999年4月1日被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九年;曾因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于2010年3月11日被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曾因犯盜竊罪,于2014年11月19日被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并處罰金2萬元;因犯盜竊罪,于2018年4月28日被安徽省太和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2018年5月31日刑滿釋放。劉某某五次犯罪入獄,在監(jiān)獄里耗去了人生美好年華,出獄時已年過半百。按理說,他應該迷途知返,改過自新,遵紀守法度過余生,然而,他出獄后僅半年時間又因犯盜竊罪第六次鋃鐺入獄。
被告人劉某某于2018年11月19日7時許來到毗鄰其家鄉(xiāng)的安徽省界首,在該市東風劇場廣場西南角護欄外側(cè),將被害人曹某的一輛價值1094元的紅色江淮虎豹牌電動三輪車盜走。輕易得手,讓他竊喜不已,心想,路邊停放的電動三輪車無人值守,極易竊獲。他決定不收手,繼續(xù)作奸犯科。
2018年11月21日7時40分左右,被告人劉某某在界首市人民東路新市醫(yī)院對面公交站牌旁,將被害人王某的一輛價值2060元的銀白色綠能牌電動三輪車盜走。再一次輕易得手,讓他利令智昏,占有欲愈發(fā)膨脹,他暗自思忖:“開弓沒有回頭箭!干!干它個盆盈缽滿。”
2018年12月3日9時20分左右,被告人劉某某在界首市角家樂超市門口,將被害人田某的一輛價值1794元的紅色長銳牌電動三輪車盜走。俗話說:“多行不義必自斃。”第三次盜竊雖然得手,但是,也為他開啟了入獄之門。僅僅一天后的2018年12月4日,被告人劉某某被警方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盜竊罪。被告人劉某某在有期徒刑刑罰執(zhí)行完畢后,五年以內(nèi)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系累犯,且有多次盜竊及其他犯罪前科,依法應從重處罰。結(jié)合被告人劉某某的犯罪事實、情節(jié),認罪悔罪態(tài)度和社會危害性,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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