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9年11月15日起,《歙縣徽州古城文物建筑、歷史建筑收儲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施行,據該“辦法”,對歙縣徽州古城內的文物建筑、歷史建筑,政府相關部門和企業可以通過貨幣或房屋產權調換方式收儲過來,依法予以保護利用。
“辦法”明確,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的收儲管理應遵循政府主導、自覺自愿、程序正當、公平公開的原則。歙縣徽州古城保護事務中心負責文物建筑、歷史建筑收儲的權屬材料初審工作;黃山徽投集團負責文物建筑、歷史建筑收儲的具體工作。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文物事務中心等部門和徽城鎮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互相配合,做好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的收儲管理工作。
實行貨幣補償或房屋產權調換的收儲方式,開展文物建筑、歷史建筑收儲。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產權人向縣徽州古城保護事務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供產權人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不動產權證明文件及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現狀照片。縣徽州古城保護事務中心會文物事務中心、黃山徽投集團根據產權人提交的申請、相關文件,實地察看后,提出是否收儲的意見。除申請人申請收儲外,黃山徽投集團應根據保護利用需要,會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有計劃的收儲文物建筑、歷史建筑。
黃山徽投集團選取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根據確定的評估時點按不同時期、同區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并參照征詢的部門意見,確定被收儲房屋價值的補償。黃山徽投集團、縣房地產管理服務中心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黃山徽投集團與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產權人計算、結清被收儲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對權屬無爭議、事實清楚的房屋,黃山徽投集團委托有資質的測量機構做出測量定界,出具測量圖及面積計算。根據評估測算及協商補償情況,縣徽州古城保護事務中心會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黃山徽投集團擬定收儲補償方案,公示無異議后報縣政府備案。收儲補償方案經縣政府批準后,黃山徽投集團與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產權人簽訂《房屋收儲協議書》,并據約定的時間方式支付補償款、提供用于產權置換的房屋,被收儲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產權人應提交房屋土地權屬證書原件及相關材料。
完成收儲程序后的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由黃山徽投集團與原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產權人共同向縣不動產登記中心申請辦理權利轉移登記手續。
被收儲的文物建筑、歷史建筑由黃山徽投集團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予以保護利用。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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