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 誘騙簽訂3倍虛高的“孤本”合同,當場扣除“砍頭息”;以還款逾期數十分鐘、抵押車輛離市未報備為由認定違約;采取電棍點擊、藏匿抵押車輛、虛假訴訟、樓道噴漆、非法拘禁等方式索要款項。近日,當涂縣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李方方等15人“套路貸”涉黑案,被告人李方方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虛假訴訟罪,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二年;其余14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4名系累犯,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八年至三年六個月不等,并處罰金8萬元以上。
李方方2015年其發現小額貸款行業利潤巨大,遂在未經任何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成立眾誠投資咨詢等公司,招募社會無業人員從事“套路貸”業務。形成以李方方為首,李某某、馬某某為骨干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犯罪組織按月考評“業績”,按借款利息的10%向招攬業務組成員發放提成,按催收后非法所得的20%向參與催收的組織成員及招攬到業務的成員發放提成,規定禁止向公檢法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招攬業務。
2015年至2018年,該犯罪組織以無抵押、“車速貸”等為誘餌,吸引急需用錢的被害人前來貸款。以“行業規矩”“只是走形式”等為由誘騙被害人在短時間內簽訂虛高于出借款項3倍的金額,當場扣除約實際借款四分之一的“砍頭息”手續費,約定苛刻違約責任。所有簽字合同均為 “孤本”,由該組織持有。以還款逾期數十分鐘、提前還款、向其他小貸公司借款、抵押車輛GPS異常,未報備抵押車輛出市等為由認定違約,通過非法拘禁、電棍擊打、上門滋擾、樓道噴漆寫字、晚間手電筒照射住所、藏匿抵押車輛等暴力、軟暴力手段,向被害人及親屬索要虛高債務。逼迫被害人親屬在虛假收據上簽字,偽造證據,進行虛假訴訟。期間,非法獲利99萬余元。
其犯罪活動遍及馬鞍山,給被害人及其親屬、鄰居造成嚴重的心理恐慌的,導致多名被害人在合法權益遭受侵害后不敢通過正常途徑舉報、控告,只能四處舉債,變賣房產,有家不敢回,家庭破裂,夫妻離異,甚至有被害人未成年子女因此患上抑郁癥。同時,該組織采用違法手段攫取暴利的方式促使部分小額貸款公司競相效尤,衍生各類犯罪,嚴重影響馬鞍山治安穩定,對正常的民間借貸秩序、司法公信力都形成不良沖擊。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方方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以暴力、威脅及其他手段,有組織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違法作歹,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秩序,應當按其所組織、領導、指揮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其他被告人應依法按其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進行處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劉丹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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