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11月7日,據宣城檢察微信公眾號消息,近日,寧國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涉案價值達千萬余元的非法經營煙草案一審宣判,寧國市人民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易某某有期徒刑六年二個月至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至6000元不等的刑罰。
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涉嫌非法經營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因該案系一起跨省販賣卷煙案件,且涉案價值特別巨大,為盡快破獲此案,公安機關邀請寧國市人民檢察院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寧國市檢察院分管檢察長遂決定靠前指揮,建議公安機關詢間關鍵證人吳某某從中尋找突破口,并要求公安機關查明胡某某的下線涉嫌犯罪的情況。在寧國市人民檢察院的引導下,公安機關迅速收集、固定證據,將此起涉案價值達千萬元的非法經營案偵查終結,隨后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將犯罪嫌疑人胡某某、王某某、易某某移送寧國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經寧國市人民檢察院審查查明:2018年至2019年期間,被告人胡某某在未取得煙草專賣批發、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銀行轉賬、微信支付的方式,從江蘇省宜興市的吳某某、安徽省合肥市的戴某某處購買“中華”、“利群”等品牌的真品卷煙共計人民幣1100萬余元,后銷售給安徽省寧國市、廣德市的被告人王某某、易某某等人。被告人王某某、易某某在未取得煙草專賣批發、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將從胡某某處購買的卷煙再銷售給他人。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易某某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煙草制品,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
雖該案涉案價值特別巨大,但為充分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準確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承辦檢察官耐心地向被告人解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相關規定,并認真聽取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后被告人胡某某、王某某表示自愿認罪認罰,并同意接受量刑建議。最終,寧國市人民法院采納了寧國市人民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經開庭審理后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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