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潁上縣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19年10月17日上午9時,由潁上縣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的孫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民事公益訴訟案,在潁上縣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開開庭審理。該案是潁上縣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潁上縣人民檢察院的民事公益訴訟起訴書指控:2016年6月至12月,孫某從武漢、廣州、太和等地購進大量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和酚酞的減肥產品,在淘寶網禁止銷售該產品以及了解到該產品不是正規產品的情況下,仍將上述產品通過網絡對外銷售。孫某通過網絡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危害了不特定眾多消費者的生命健康權,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2019年 8月8日潁上縣人民檢察院向潁上縣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訴請潁上縣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孫某承擔76239元的損失賠償責任及銷售金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金762390元,并在國家級媒體上賠禮道歉。
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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