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東至縣男子借款做生意卻遲遲不還債,最后借款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可是男子名下卻無任何財產可供執行。
最后,該男子的母親含淚表示,“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兒子的債我愿意還!”此后,這位靠種菜賣菜為生的母親每個月從自己的收入中拿出兩千元,替兒子還起債來。
事情還要從2016 年1 月的一天說起,原告喬某與被告方某本是朋友關系,方某因生意周轉急需用錢,于是找喬某借款,念于友情,喬某借了5.4 萬元給方某,并立下收據,但是方某未能在期限內歸還欠款。多次催討無果后,喬某訴至法院。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還款協議,但是方某并未履行該還款協議。甚至為逃避執行,方某玩起了“失蹤”,連手機號碼都換了三四個。
無奈之下,喬某于2019 年元月22 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然而,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發現,被執行人方某名下無存款,也無房產、車輛等可供執行的財產,其本人也查無蹤跡,聯系不上。于是,執行干警上門找到方某的母親(以下簡稱方母),希望能通過方母聯系被執行人方某本人,督促其履行義務。
“我兒子做生意跟朋友借了錢,欠了債,這個錢于情于理我們一定要還的。但是我兒子做生意虧了許多錢,欠了很多債,也因此離了婚,并且房子和女兒都分給前妻了,現在是真的很困難。我兒子現在在外地打工,過年都不回來,也不跟我聯系。”執行干警將案情向方母說明時,方母含淚說道,“這筆債我愿意替我兒子還,只是我家里一次性也拿不出這么多錢,我每個月賣菜有一點收入,還要養家,我打算每個月還兩千塊錢,您看行不行?”
鑒于被執行人方某家中的實際困難,且方母也確實明事理,在征得申請人喬某同意后,法院同意了方母的還款計劃。
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了解到,方母平時在東至縣某鄉鎮種菜,每天都會帶著菜從東至縣鄉鎮到一江之隔的安慶市去售賣。自今年3 月達成還款協議以來,方母每個月都會交款2000 元至該案執行款專戶,迄今已經還款一萬元,而且從來沒有逾期過,非常守信。
方長山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朱春友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