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明光市一男子在農貿市場圍觀兩人拌嘴,趁機順走一部手機,但當場就被發現。日前,明光市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宣判,被告人田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一千元。
2018年9月13日上午7時許,被告人田某來到明光市農貿市場,看見居民楊某因騎著電動車與人刮蹭,回頭與他人理論時,遂趁楊某不備,將其放在電動車車把下方儲物格內的一部“OPPO”牌手機扒竊走,田某剛竊得手機即被在場群眾發現并抓獲,后楊某報警。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被盜手機價值953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田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扒竊他人財物,價值953元,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成立。案發后,被告人田某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從輕處罰。被告人田某具有犯罪前科,可酌情從重處罰。根據被告人田某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綜上,作出上述判決。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朱慶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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