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消息,6月24日,天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危險駕駛罪,并當庭宣判。被告人胡某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三個月,并處罰金9000元。該市衛計委20名工作人員參加旁聽。
胡某系一名醫生,2018年10月5日晚,與朋友聚會,酒后駕駛小轎車回家,造成車輛追尾。事發后,經抽血檢測、鑒定,胡某血液乙醇含量為208.6ml/100mg,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輛,負事故全部責任。
該院適用速裁程序審理。庭審中,進行了舉證、質證,胡某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充分。鑒于胡某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主動到案接受調查,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得到被害人諒解,故作出如上判決。
佘春玲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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