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合肥發布消息,為了確保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平穩有序進行,打擊有組織作弊和替考等犯罪活動,日前,我省就高考期間加強高校在校學生教育管理,防范高校學生參與高考替考作弊等有關事項下發了通知,對于參加高考替考的“槍手”學生,將給予開除學籍處理,并將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依照《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在高考等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組織作弊的,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試題、答案的等三種犯罪行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同時,作弊行為要記入誠信檔案,納入社會征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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