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亳州市城區(qū)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專項治理方案》出臺。在集中治理階段,該市將依法查處改裝、加裝車篷的經(jīng)營者。加強電動車管理,禁止車主私自加裝車篷,對已經(jīng)私自加裝的車篷責令車主拆除。
此次專項治理將分三個階段進行。5月10日至6月30日為動員部署階段。期間,將召開電動三輪車車主和電動四輪車車主、市民、商戶、干部、學生、學生家長、“兩代表一委員”、自媒體等多種層面人群參加的座談會,廣泛征求意見。
7月1日至12月31日為集中治理階段。期間,將在北外環(huán)(不含)以南、古井大道(不含)以東,亳蕪大道(不含)以北、木蘭大道(不含)以西的區(qū)域,采取聯(lián)合執(zhí)法的方式,依法開展治理行動。重點查處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違反交通信號規(guī)定、駕駛?cè)瞬环慕痪笓];逆向行駛、違反規(guī)定載人、未在非機動車道內(nèi)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查處非法營運的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
在集中治理階段,該市將依法查處改裝、加裝車篷的經(jīng)營者。加強電動車管理,禁止車主私自加裝車篷,對已經(jīng)私自加裝的車篷責令車主拆除。對殘疾人代步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進行排查、登記、編號、建檔,禁止駕駛殘疾人代步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從事非法載客營運。依法糾正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亂停亂放等行為;對流動商販使用的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四輪車進行排查、登記、編號、建檔,全部導入流動攤點集中區(qū),依法取締市區(qū)沿街、沿路擺攤設點、流動叫賣等行為。
在鞏固提升階段,將總結(jié)鞏固專項治理成效,制定并落實常態(tài)化監(jiān)管措施,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曾瑩瑩 新安晚報 安徽網(wǎng) 大皖客戶端記者 毛金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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