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記者今天從淮南市公安局國慶路派出所了解到,淮南中山醫院有限責任公司聘用保安,提供防制式警服穿著,結果受到罰款和收繳衣服處理。
為進一步加強轄區保安隊伍管理的規范化,連日來,淮南市公安局國慶路派出所組織民警對轄區學校、物業、企業等場所開展保安員著裝清理整頓行動。在對位于田家庵區朝陽東路的中山醫院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醫院自招保安員穿著的服裝、佩戴的標志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相仿,足以造成混淆。
經詢問,該公司保安員系淮南中山醫院有限責任公司聘用,所穿的仿警服系該公司提供。根據《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國慶路派出所給予淮南中山醫院有限責任公司罰款三百元整,責令立即整改,收繳違法穿著的仿警服上衣的處罰。醫院負責人表示接受處罰、立即開展整改。
警方提醒: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生產、銷售、購買、穿著和佩帶與人民警察制式服裝及其標志式樣、顏色、圖案相仿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裝和標志。
崔蓓蓓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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