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4月30日,黃山市屯溪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對吳某、左某等15名被告人涉黑犯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這是黃山市自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首起涉黑案件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從2017年3月至2018年4月期間,吳某、左某等人先后在淮安、馬鞍山、黃山、安慶、六安、高淳等地擴展“車貸”業務,涉及被害人115人,獲取大量資金。通過實施“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進行詐騙,肆意認定違約,采用“談判”、“協商”等軟暴力催收手段,并通過上門潑油漆、堵門等手段實施敲詐勒索,攫取了巨大的經濟利益,嚴重侵害了眾多被害人的合法權益,擾亂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經審理,法院以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分別判處1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四個月至十八年十一個月不等,并處沒收財產三萬元至沒收全部財產不等、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至十五萬元不等,責令被告人退賠受害人經濟損失;禁止吳某、左某從事車貸業務三年,并分別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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