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廣西北海的賴某、吳某、廖某發財心切,通過幫人相親從中私吞巨額彩禮,5月8日,三人被鳳臺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到一年不等的刑罰,并處以不等數額的罰金。
2018年8月份,鳳臺縣村民丁某委托當地人蘇某為其介紹對象,蘇某隨即聯系了廣西北海市的吳某、廖某夫婦幫忙介紹,并商定了介紹費。之后,蘇某開車帶著丁某父子到達廣西北海市,見了幾個女孩均未相中。吳某、廖某又聯系了賴某,讓其幫忙物色相親對象。賴某、阿紅(另案處理)帶著丁某父子來到廣東省信宜市和黃某相親,雙方比較滿意。
當天,從女方家離開后, 賴某在電話中和吳某、廖某商議彩禮錢一事,并讓二人告知男方不要向女方透露彩禮錢的具體數額。此時,吳某夫婦便知賴某想從中騙錢,但為了獲取“介紹費”依然答應。
次日,吳某到賓館和丁某父子談論女方索要彩禮錢一事,經討價還價,丁某父子愿意給付13萬元的彩禮錢。后丁某父子到阿紅家中以現金方式交給吳某11.8萬元,剩余的1.2萬元由蘇某要去,謊稱交給了吳某作為介紹費,實際留作個人勞務費。
當日,賴某、吳某到女方家中,試探詢問黃某需要多少彩禮,黃某未明確表態。接著,賴某、吳某、阿紅、廖某駕車帶著蘇某、丁某父子再次到女方家,在路上,幾人一再叮囑丁某父子,不準和女方說出彩禮數額,否則就把婚事攪黃,彩禮錢也不會退。
在女方家中,男女雙方均同意婚事,并簽訂了婚姻介紹協議書,后吳某私下將9.2萬元交給了賴某,留下2.6萬元作為其和廖某的“介紹費”,賴某、阿紅則背著男方及吳某、廖某等人將其中的1.8萬元交給了女方家,告知該款為男方給的彩禮錢,剩下的7.4萬元由兩人分掉。
蘇某駕車帶著丁某父子以及女子黃某返回安徽。回到丁某家不久,由于黃某不愿意在本地生活,丁某向黃某索要彩禮錢時,才得知女方只得到1.8萬元,遂向警方報案。案發后,賴某、廖某、吳某、蘇某四人全部退出了違法所得。
法院審理認為,賴某、吳某、廖某等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借為他人介紹婚姻之機,向被介紹雙方隱瞞真相,從中騙取被害人錢款,數額較大,其行為均構成詐騙罪,依法應予以懲處。
王芳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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