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據安徽法院網消息, 4月30日上午,臨泉縣人民法院對臨泉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齊某(女)、方某某(女)犯尋釁滋事罪一案進行公開開庭審理。
據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張某、齊某、方某于2003年至2017年8月期間,以阜汽集團臨泉有限公司楊橋代辦站工作人員的身份為掩護,長期盤踞在楊橋鎮紅綠燈處,以威脅、恐嚇、堵車等方式,對臨泉縣萬祥客運有限公司臨泉至呂寨專線、臨泉至土坡專線、阜汽集團臨泉至阜南專線的客車在途經楊橋紅綠燈路口時強制收取費用,十余年間共非法斂財數十萬元。
在庭審現場,控辯雙方緊緊圍繞指控的犯罪事實,進行舉證、質證和開展法庭辯論,審判長從容把握庭審節奏,整個庭審程序規范有序、重點突出、層次分明,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經法庭審理查明,三被告人長期以索要服務費及管理費為名,對途經客運車輛強拿硬要財物,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且嚴重影響他人正常經營,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故依法當庭作出判決:被告人張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齊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方某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違法所得四十六萬元予以追繳。
本次庭審由臨泉法院院長宮榮賓擔任審判長,檢察院檢察長李昊出庭支持公訴,此案系臨泉法院今年首例由法檢“兩長”共同出庭辦理的涉惡案件。本次法檢“兩長”同庭辦案,不僅起到了領導帶頭辦案常態化的表率作用,也彰顯了兩院合力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堅定決心。
本次庭審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掃黑除惡成員單位及社會各界群眾八十余人參加旁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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