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4月4日晚21時許,蕪湖市鏡湖區方村街道老街村村通道路上發生一起單方事故,一輛蕪湖牌照的黑色大眾轎車撞倒路邊行道樹,側滑掉進路邊旱溝里。
交警、保險理賠人員經過初步勘察,斷定這是一起單方事故,定損一萬余元。但交警發現,肇事司機并非車主汪某本人,而是他的朋友張某。隨后,民警將張某帶入交警隊了解情況。
民警在詢問過程中,發現張某對事故的發生過程說得很模糊,始終回避具體細節,并對自己家有車不開,卻借朋友車去開的行為,不能自圓其說。民警懷疑這是一起騙保案件,遂加大審訊力度。經過1個多小時的思想斗爭,張某最終承認自己是一個“頂包者”,真正的肇事者是車主汪某。
4月5日上午,汪某到交警部門投案自首。原來,4月4日晚,汪某酒后開車回家,釀成了事故。因為酒駕肇事,保險公司不予理賠,于是汪某打電話叫來朋友張某“頂包”。兩人在電話中套好詞后,才向交警部門、保險公司報案。
4月16日,汪某被交警部門依法處以罰款1000元、記12分,并處行政拘留10日的嚴厲處罰,其朋友張某則被移交轄區派出所處理。
陳效寶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孫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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