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3月13日上午,祁門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歙縣人民醫院藥劑科原主管藥師翟支力受賄一案,檢察機關指控從2006年初至2018年9月,翟支力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相關醫藥代表藥品返利款合計達人民幣177.2997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翟支力1962年生人,2018年10月24日被祁門縣監察委留置,2019年1月初,先后被檢察機關依法予以批準刑事拘留、逮捕,之后,該案移送審查起訴。
據檢察機關指控,2006年初至2018年9月,被告人翟支力利用自己任歙縣人民醫院藥劑科主管藥師職務之便,按期將統計處方數量報給相關醫藥銷售代表并幫助推銷藥品,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相關醫藥代表藥品返利款合計達人民幣177.2997萬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其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表明,翟支力主要是為合肥市一家藥品生產企業的銷售代表推銷藥品,先后和多位銷售代表“業務”往來,總共收取了藥品銷售代表通過銀行轉賬、異地存現、現金支付等方式給予的返利款540萬余元,其中其個人實際所得為177.2997萬元,其余錢款根據處方統計情況分給了相關科室及醫生作為返利。
庭審中,控辯雙方充分陳述了意見,法庭組織雙方進行調查、質證、辯論,約3個小時的審理有條不紊,秩序良好。
被告人翟支力在最后陳述時,表示自愿認罪,并對其所犯罪行深深懺悔,今后絕不會犯罪,希望法庭考慮到其積極配合調查、全部退贓、檢舉揭發他人以及家庭實際困難等因素,予以從輕從寬處罰,能早日回歸社會。
該案沒有當庭宣判,將擇期依法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吳永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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