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3年因酒駕被交警部門查處,5年后,池州駕駛人因紀某某卻再次因酒后駕駛被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一大隊民警查獲。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今日從池州公安交警部門獲悉,因涉嫌酒后駕駛,紀某某面臨的將是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10 日的嚴懲,并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今年2月28日晚,池州公安交警一大隊組織警力在池州市區齊山大道與南門轉盤交叉口處設立查緝點查處交通違法行為。當晚9時許,一輛小轎車緩緩向查緝點駛來,當距離查緝點30米處時,該車突然左打方向,加大油門準備加速。
看到交警就跑?這其中肯定藏有貓膩!一大隊四中隊民警立即跑上前去對該車進行攔截,并要求該車駕駛員接受檢查。民警對該車駕駛人紀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經檢測,紀某某體內酒精含量達到77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民警依法將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處理。
民警事后調查更是有了新的發現:該駕駛員紀某某曾在2013年12月因飲酒駕駛機動車被交警部門處理過,未完成學習考試,駕駛證被依法注銷;沒想到紀某某仍然不吸取教訓,不思悔改,此次又因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而被民警查獲。接下來,紀某某將面臨罰款3000元、行政拘留10 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等諸多處罰。
朱玉平 劉臻強 吳曉燕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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