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岳某陪雇主收款后,其竟然攜款潛逃,“隱身”8年不現身。記者今天從鳳臺縣人民法院了解到,雇主張某通過刑事自訴,法院立案后,警方網上追捕,終于將岳某抓獲。
2010年6月7日,岳某陪同雇主張某一起收取了24萬元煤炭貨款,并將24萬元現金裝入隨身攜帶的背包中。返程途中,岳某以車上人多,張某又是女同志,攜帶大額現金不安全為由,提出由其在車上保管現金。
然而,在車輛到站后,岳某謊稱自己有急事,快速攜帶現金離去。后經張某多方尋找,直至2010年11月,才在鳳臺縣一家火鍋店找到岳某,岳某講該款算是借張某的,并當場為張某出具欠條后,又不見蹤影。
2011年1月,張某在多次尋找岳某無果后,將岳某訴至法院。法院判決岳某還款,便其一直未主動履行債務。案件進入執行程序,承辦法官查找岳某名下只有2萬余元后,再無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使案件陷入僵局。
在此后的八年多時間里,岳某在多地藏匿,惡意逃避執行,執行工作遲遲沒有進展。在承辦法官的指導下,2018年9月25日,張某向法院提起對岳某的刑事自訴,法院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隨即立案受理,作出逮捕岳某決定,并交由警方網上追逃。今年1月22日,岳某被警方抓獲。
辦案人員通過對岳某隨身攜帶的銀行卡、手機等物品調查,發現其使用的銀行卡均為其女兒的名字,手機號碼也是用他人名義開戶辦理的。經調查發現,在岳某藏匿的最近三年時間內,其銀行卡、微信等共計收入近8萬元,卻沒有主動履行過一分錢執行款。
目前,岳某已被關押在看守所,承辦法官在積極動員岳某家人履行還款義務,否則等待岳某的是牢獄之苦。
吳輝 韓亮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張安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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