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昨天,安徽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向阜陽市人民政府發出《關于掛牌督辦阜陽市“2019.2.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知。
2019年2月24日2時48分許,阜陽市臨泉縣高塘鎮境內,一輛牌號為鄂J81W92小型普通客車與一輛牌號為皖KG8555重型自卸貨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傷。
通知說,根據《較大事故查處掛牌督辦辦法》(皖安〔2010〕10號)有關規定,決定對阜陽市“2019.2.24”較大道路交通事故查處實行掛牌督辦。
通知要求,請阜陽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抓緊組織事故調查,并盡快形成事故調查報告(初稿)。事故調查報告(初稿)經你市安委會審查同意,并以市安委會文件報省安委會辦公室審核同意后,由你市政府負責批復結案。事故結案后,事故調查報告和事故處理決定落實情況要及時報省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并主動向社會公布查處結果。
通知指出,請阜陽市于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完成督辦事項,并向省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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