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017 年11 月22 日凌晨,岳西縣五河鎮五河村發生一起惡性命案:一名懷孕七個月的婦女被劉同勝殘忍殺害,且分尸、拋尸。2018 年9 月27 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進行公開宣判,認為劉同勝犯搶劫、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同勝對該判決不服,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今年2 月22 日上午,省高院在岳西對此案進行二審。
入室搶劫又殺人
2017 年11 月22 日凌晨,岳西縣五河鎮五河村發生一起惡性命案,一名懷孕七個月的婦女被殺害。11 月28 日,在太湖縣牛鎮龍灣村S326 省道旁邊,受害女性尸體在水塘里被發現。12 月3 日,犯罪嫌疑人劉同勝被抓獲。
警方審訊得知,劉同勝因入室搶劫,遭到受害人反抗,遂將受害的懷孕婦女殺害。而為掩蓋罪行、轉移警方偵查視線,劉同勝又將尸體運送到太湖縣境內,并分尸拋至多處藏匿。
二審將擇期宣判
2018 年8 月9 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劉同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攜帶刀具入戶盜竊,被懷孕7 個多月的被害人發現后,當場使用暴力抗拒抓捕,致被害人死亡并劫取財物價值人民幣1080 元,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劉同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秘密竊取手段,盜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3694 元,數額較大,其行為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劉同勝一人犯數罪,依法應予數罪并罰。被告人劉同勝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搶劫的主要犯罪事實,構成坦白;其如實供述公安機關未掌握的盜竊事實,以自首論,可以對其犯盜竊罪從輕處罰。被告人劉同勝犯搶劫罪雖有坦白情節,但其殺害懷孕婦女,且又分尸、拋尸,其動機卑劣、主觀惡性極深、人身危害性極大、犯罪手段特別殘忍,所犯罪行極其嚴重,應當依法嚴懲。
2018 年9 月27 日,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進行公開宣判,認為劉同勝犯搶劫、盜竊罪,數罪并罰判處其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劉同勝對該判決不服,在法定上訴期限內對刑事部分提出上訴。
今年2 月22 日上午,省高院在岳西對此案進行二審,因該案案情重大復雜,將擇期宣判。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蔣六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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