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2月16日晚上9點,壽縣公安局交管大隊接到110指揮中心指令,壽縣君子大道白馬商場與春申廣場岔道處,一輛皖D號牌黑色奔馳轎車與一輛電瓶車刮蹭,有一人輕傷。壽縣交管大隊事故中隊接警后迅速前往處理。
辦案民警趕到現場,經傷者家屬指認,停在道路中間的皖D號牌黑色奔馳轎車為事故車輛,張某某為肇事駕駛員。辦案人員隨即進行現場勘查并協助傷者醫院就醫。
調查過程中,駕駛人張某某態度十分囂張,完全不配合。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行駛證時,更是態度惡劣不愿出示。張某某還耍賴,拒不承認自己駕駛該機動車。而辦案民警根據傷者及目擊者多方證實,其就是皖D號牌奔馳車駕駛員。
民警與張某某溝通調查過程中,張某某步伐不穩,言語不清,不配合調查,態度囂張,使用過激語言挑釁辦案民警,并揚言某位縣領導是他親戚。路人及圍觀群眾對他的惡劣行為紛紛指責。
隨后,在壽縣公安局新城派出所協助下,辦案民警將張某某帶至壽縣縣醫院進行抽血檢測,并依法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帶回約束至酒醒。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雨婷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王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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