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一位網友向人民政府網“省信信箱留言板”中反映:農村合作醫療報銷為什么這么難?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予以回復,具體如下:
來信內容:
尊敬的李省長,你好。我是一個跑運輸的司機,去年9月份,在江蘇常州意外摔斷了胳膊,在常州治療后轉院到宿州治療,共花費3多元。在報銷公司報銷后,余下的要到靈璧縣農合報銷。保險公司把發票復印加蓋公章,連同分割單讓我到農合報銷。我把在保險公司報銷的所有材料,交到高樓鎮農合上報(縣農合說,縣農合不直接受理,要交到鎮農合上報),過了一段時間,高樓鎮農合回復說,材料不全,不予報銷。請問,為什么這些材料在保險公司能報銷,為什么到了農合就不全了呢?請領導過問一下,能真心實意的為老百姓辦事,讓老百姓辦事不這么難。
回復單位:
安徽省宿州市靈璧縣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回復內容:
您好!經查,2019年1月18日,縣新農合管理中心根據《靈璧縣新農合縣外住院非即時結報材料接收審核管理細則》(靈衛計〔2015〕30號)文件要求,對您給高樓鎮衛生院農合站報送的結報材料進行審核時發現存在問題:一是兩次住院費用,提供的分割單是一份,患者先在江蘇常州治療后又轉到宿州治療,共花費3萬多元,需提供單次住院的分割單,分割單上總費用和發票復印件的總費用金額一致才能印證發票復印件的真實性。二是外傷住院材料除提供正常疾病住院材料以外還需提供入院記錄、外傷調查筆錄、外傷聲明書。在常熟住院的材料中缺少入院記錄。按照《靈璧縣新農合縣外住院非即時結報材料接收審核管理細則》(靈衛計〔2015〕30號)文件要求,所有縣外住院非即時結報材料由各鄉鎮衛生院農合站新農合工作人員負責接收,接收時要求材料完整,并留存經辦人或患者聯系電話。同時,根據《2018年靈璧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實施方案》(靈政辦發〔2018〕26號)文件規定:交通肇事導致的他傷和自傷、搏斗傷、刀槍傷、酗酒、吸毒、服毒、在工廠(場)或工地作業時負傷等情形,新農合基金不予補償。一般情況下首次入院記錄上都有受傷的原因和經過。要求補償結報材料手續齊全,也是為了新農合基金合理、準確支付。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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