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頻道留言板留言稱,自1997年起,自己曾為蚌埠五河縣多個糧站運送糧食至蚌埠糧庫,合計運費1萬元左右,至今未解決,且后來聽說運費已被人結清,所以希望有關部門徹查。
對此,蚌埠市人民政府回應稱,經五河縣糧食局調查,2004年以前,五河縣各糧站屬單獨核算單位,財務上獨立核算,至2004年體制改革時,各糧站財務結清,無對外欠債。
“經與您溝通,您表示在1997年前后曾為五河縣朱頂、澮南、馬集、劉集、沫河口、曹顧張等糧站調運糧食,但并未與糧站結算相關運輸費用。由于您無法提供相關原始單據、證明人等相關有效證據,也記不得當年糧站相關工作人員情況和最后一次上訪的情況,而僅憑您手中摘抄的調撥單編碼無法作為有效的財務證據,因此相關糧站無法支持您所主張的債務關系”。
如您能提供相關運輸單據或其他有效的財務證據,五河縣糧食局將進一步進行調查核實。
該訴求事項已與您取得電話聯系,反饋了相關情況。
如您還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五河縣糧食局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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