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有網友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處留言反映,針對公務員天價培訓班一事,網友提出質疑,并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加強監管。對此,安徽省工商局高度重視,并及時回復。
網友評論:
一到國考或者省考之際,一些公務員培訓機構都是一萬甚至好幾萬的十幾天噱頭型的高價面試培訓班,號稱包過班,押題班之類的。讓公務員考試以及面試變了味道。哄抬市場價格。
官方回復:
回復單位:省工商局
尊敬的網友:您好!
您在人民網上給省委書記留言,反映公務員天價培訓班的問題,省市場監管局主要領導高度重視,立即要求原安徽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認真閱處。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當前社會上的公務員培訓班是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輔導考生進行公務員考試的民辦教育學校或教育機構。此類公務員考前培訓屬民辦非學歷教育,考生自愿參加,自主選擇。其收費標準屬于屬于市場調節價,由經營者根據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依法自主定價,明碼標價,不在政府定價范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民辦教育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309號) 明確“民辦學校對非學歷教育的其他受教育者收取的學費、住宿費標準,由民辦學校自行確定”。檢查人員隨機抽取了3家公務員培訓機構進行了檢查,根據課時、時間、授課方式、食宿以及未過退款等不同因素,收費標準在1980元至69800元之間不等,每家培訓機構都有多種檔次課程可選擇,同時在其在經營場所及網站進行了明碼標價。在其收費過程中未發現存在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在其宣傳單頁或網站廣告中未發現“包過班”等對培訓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證性承諾的宣傳。
近年來,各級人民政府非常重視價格機制改革工作,《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中發〔2015〕28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 (發改價格〔2017〕1941號)、《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皖發〔2016〕44號)要求堅持市場規律,加快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機制,對政府已放開的商品和服務價格,要確保經營者依法享有自主定價權,同時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有效預防、及時制止和依法查處各類價格違法行為,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保護消費者權益。在快速發展起來的公務員考試培訓行業,很容易出現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哄抬價格、虛假宣傳等各類問題。下一步,我局將密切關注公務員考試培訓行業動態,加大相關政策宣傳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加強對該領域經營行為的監管,促進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謝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如您發現有相關違法行為,請及時進行舉報。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請與原安徽省物價局價格監督檢查局聯系。
聯系人:周鵬 聯系電話:0551-62618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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