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通報二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宿州汽運集團泗縣汽運分公司安全員李銳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2015年春節、2015年中秋節、2017年中秋節、2018年春節等4個節日期間,李銳先后接受管理服務對象于某某面值500元的超市購物卡共4張,價值共2000元,并于2014年中秋節期間接受于某某宴請。2018年11月19日,李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宿州市蕭縣官橋鎮中心小學校長馬建設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自2003年9月至2017年2月,馬建設每年春節、中秋節均收受官橋鎮中心小學教師劉某價值500元的煙酒,共計折合人民幣1.4萬元。2018年2月,馬建設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宿州市紀委監委)
宣城:通報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績溪縣38號橋木竹檢查站(森林植物檢疫檢查站)檢查員楊四清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8年2月13日,楊四清在績溪某飯店舉辦喬遷宴席,違規收受監管和服務對象禮金8600元。2018年11月,楊四清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已退繳。 (宣城市紀委監委)
原標題:安徽兩市通報三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