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蕪湖男子王某今年26歲,3月份因搶劫被蕪湖市鏡湖區法院判處拘役6個月。王某9月份被釋放后,一直對法院的判決懷恨在心。10月8日晚上7點多,王某手持鐵錘對鏡湖區法院的安檢門一頓亂砸,后逃離現場。
10月10日晚,由于囊中羞澀,王某萌發了搶劫的念頭。當晚10時許,王某來到蕪湖市鏡湖區北京中路的大潤發超市附近,見28歲的女青年趙某孤身一人,又剛從附近銀行放置ATM機的小房間里出來,決定對其下手。
趙某剛從銀行出來,王某迅速從其身后跳出,并拿出折疊刀對趙某進行威脅,找趙某“借一塊錢花花”。不巧的是,趙某剛去ATM機上存錢,身無分文。在抗爭過程中,王某對趙某進行了毆打。正在此時,有人路過并報了警,王某遂逃離現場。
蕪湖警方立即展開偵查,在對受害人趙某詢問和調取案發現場的視頻監控后,發現搶劫嫌疑人和之前打砸鏡湖區法院安檢門的男子體貌特征極其相似。民警根據監控上王某的逃跑軌跡找到了王某在附近某小區的住所,并展開布控。10月11日下午,王某剛回到家中,就被布控民警抓獲,并移交轄區派出所。
經審查,王某交待了因對鏡湖區法院判決不滿,與10月8日晚手持鐵錘將鏡湖區法院安檢門砸壞,后又因為沒有收入來源,遂決定在大潤發超市門口尾隨受害人趙某實施搶劫的事實。記者今天從蕪湖警方獲悉,犯罪嫌疑人王某目前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見習記者 孫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