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獵嫌疑人被當場抓獲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近日,黃山市歙縣森林公安局發布消息稱,該局桂林森林派出所抓獲一名拿“石雞”當禮品送人的人。
據了解,捕蛙人方某系歙縣許村鎮人,為承攬裝修工程,于7月30日夜間戴著頭燈在村莊附近的小溪里捕捉“石雞”34只。31日早晨坐中巴車進城準備把這“野味”當禮品送給一個做裝修的老板,沒想到剛下車就被民警逮個正著,因涉嫌非法狩獵罪被立案偵查。
棘胸蛙,俗稱“石雞”,是國家“三有”、安徽省二級保護野生動物。方某捕捉“石雞”欲當禮品送人,沒想到卻把自己送進了森林派出所,還要面臨刑事處罰。森林警方提醒,野生動物受國家法律保護,偷獵“野味”滿足嘴欲千萬不可為之。汪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