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訊 50歲的楊某某是安徽省固鎮縣人,馬鞍山市供電公司職工,一次晚飯之后,他酒駕開車在半路上追尾,原本是一起交通事故,最終他卻因為自己的沖動,將對方司機撞倒后碾壓致死。近日,記者從省高院獲悉,省高院最終認定,男子的行為構成了故意殺人罪。
2016年12月20日20時46分許,楊某某酒后駕駛雪鐵龍轎車行至馬鞍山湖西路與湖南路交叉口,左轉時追尾郭某駕駛的長安轎車。
郭某下車查看情況時,見楊某某欲駕車逃離現場,便攔在楊某某車前予以阻止。楊某某繼續駕車前行,將郭某頂在轎車前引擎蓋上,強行左轉彎后繼續行駛。
隨后郭某被甩下,他爬起后拉開車門進入楊某某車內,楊某某駕車載著郭某向前行駛。隨后,楊某某欲棄車逃跑,郭某發現后下車攔在前面。
楊某某見狀,又啟動車輛,一腳踩離合器、一腳踩油門,使發動機發出巨大轟鳴聲威脅郭某,郭某仍然攔在車前。楊某某氣憤下猛踩油門將郭某撞倒在地,車輛向前行駛1米多,楊某某觀察發現郭某的大部分身體已被壓在車下,隨后倒車逃離現場。楊某某行駛了一段距離后,調轉車頭又倒車返回案發現場,后輪再次碾壓到郭某時才停車。經鑒定,楊某某血樣中酒精含量為209.5mg/100ml,屬醉酒駕駛。郭某全身多處大面積挫擦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一審法院認定楊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和危險駕駛罪,判處其死刑,緩期二年執行。近日,安徽省高院二審判決,楊某某犯故意殺人罪和危險駕駛罪,判處其無期徒刑。(實習生 衛梅 安徽商報融媒體記者 張劍)
原標題:車禍后一錯再錯 醉司機將對方撞倒后碾壓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