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安徽商報報道 與前夫離婚半年后,40多歲的女子李某某返回合肥,此時,前夫已經有了女友,兩人還在一起經營一家飯店。李某某走進飯店,身上帶著一把水果刀。與前夫女友見面后,兩人很快發生爭吵,最終對方被刺倒在血泊中。4月2日上午,李某某涉嫌犯故意殺人罪在合肥市中院受審。
與前夫女友廝打中連捅數刀
李某某出生于壽縣,1997年嫁給了孟某。結婚后,兩人很快有了孩子,但兩人的婚姻并不順利,挫折不斷。
丈夫喜歡賭博,欠下了外債,而自己又得了白血病,雙重打擊讓這個普通的家庭雪上加霜。夫妻二人并沒有攜手并肩,共渡難關,而是爭吵不斷。2016年,兩人簽了離婚協議,2017年1月正式辦理離婚手續。
據公訴機關指控,后來李某某得知前夫與女子張紅(化名)共同經營“孟家老飯店”后,懷疑張紅破壞其家庭,心存怨氣。
去年7月5日,李某某從蘇州返回合肥,給女兒打電話沒有打通,14時30分許,她在臨泉路一超市內購買了一把水果刀,15時40分許,她到瑤海區某小區門面房“孟家老飯店”內,在飯店看到前夫和張紅。在與二人言語過程中,李某某和張紅發生口角,張紅從廚房端出一盆帶魚潑到李某某身上,于是兩人廝打在一起,孟某拉架勸解。
廝打過程中,李某某掏出水果刀朝張紅胸部等部位連捅數刀,致其受傷倒地。后孟某將李某某手中刀具奪下并將其控制,周圍群眾報警,公安機關趕到現場將李某某抓獲歸案,張紅被送往醫院救治無效當日死亡。
稱買刀是為防前夫 非故意殺人
檢方認為,李某某因不能正確處理瑣事矛盾,持刀故意剝奪他人生命,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
在庭審現場,李某某對指控提出異議,她表示,自己不是故意要殺害張紅,當時回到合肥是來找女兒,女兒電話沒有打通,所以她來到飯店,“我買刀是為了防前夫打我,因為以前他經常打我,這次我買把刀,心想我們已經離婚了,他再打我我不會讓著他。”
李某某稱,她和張紅沒有仇怨,也沒有見過她,開始見到她還以為是服務員,“后來她用帶魚潑我,又打我,他們兩個打我一個,拽著我的頭發,我才拿刀出來。”
李某某認為她不是故意要殺害張紅,對于此事她非常后悔,并鞠躬向張紅家人道歉。
此案未當庭宣判。
原標題:刀刺前夫女友致其傷重身亡 女子涉嫌犯故意殺人罪受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