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蕪湖新聞網訊 2018年5月16日下午,在我市經開區某公司內發生一起貨車撞圍墻的交通事故。交警調查了解,事故竟然是因為貨車司機穿錯了鞋子所導致的。
5月16日下午,蕪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開發區交警大隊接到報警稱,經開區某公司內發生一起貨車撞圍墻的交通事故。交警趕到現場,通過現場勘察和對司機詢問得知,該廠規定進入廠區要換上專用鞋,而該駕駛員在沒有找到合適鞋子的情況,就隨便穿了一雙較大的鞋子開起了車,誰知剛起步就因為鞋大打滑,無法有效控制油門、剎車,而撞上了該公司的圍墻、電動門,并把停在圍墻下的電動車砸壞了。由于該廠的電動門是全進口的,廠房初步估計損失幾萬元。
交警介紹,根據道路交通法的規定,禁止司機赤腳、穿高跟鞋、拖鞋駕駛車輛。同時從安全角度考量,鞋底較厚、鞋子太大同樣不適宜開車時穿著。在車內放置換下的鞋子時,不能放在駕駛座下或駕駛座旁,避免鞋子滾至制動踏板下,而導致汽車駕駛時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