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今年1月,廣德縣柏墊鎮(zhèn)發(fā)生多起縣外垃圾傾倒事件。廣德縣環(huán)保部門調查后確認垃圾來自浙江,多名嫌疑人被抓獲(本報曾報道)。后經調查,這些嫌疑人并不只在柏墊鎮(zhèn)非法傾倒垃圾。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從廣德縣法院了解到,12月24日,該院審理的首例刑事附帶民事環(huán)境公益訴訟案進行了一審宣判,4名被告人獲刑,并被判共同承擔相應費用70多萬元。
記者了解到,該案經審理查明的違法事實主要分為傾倒危險廢物和傾倒生活垃圾。2017 年 9 月,被告人孫某某從劉某(另案處理)處運來 39.04 噸危險廢物,傾倒至廣德縣境內某大河附近。被告人丁某將其中的8噸危險廢物運到廣德興華小學圍墻外100米處傾倒。
此外,2017 年 12 月至 2018 年 1 月期間,浙江省嘉興市某環(huán)保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某某在未取得跨省轉移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將該公司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南潯區(qū)垃圾收集站內的生活垃圾,交由不具有處置資質的孫某某、方某某、丁某等人運輸、處置,跨省轉移生活垃圾1120余噸,隨意傾倒在安徽省廣德縣境內(其中未傾倒即被查獲 100 余噸),造成周圍環(huán)境污染。
這些生活垃圾傾倒在廣德縣多個鄉(xiāng)鎮(zhèn),包括柏墊鎮(zhèn)、誓節(jié)鎮(zhèn)、桃州鎮(zhèn)等,傾倒地點有小學院墻外、道路盡頭、山邊、河畔等。經核算,被告人孫某某、楊某某犯罪共造成公私財產損失596882.6元,被告人丁某、方某某犯罪共造成公私財產損失 327945.6 元。案發(fā)后,涉案生活垃圾產生方浙江南潯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將上述生活垃圾運至浙江省湖州市某垃圾填埋場處理,并支付清運費、應急填埋費、檢測費用共計768202.6元。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丁某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傾倒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huán)境;被告人孫某某、楊某某、丁某、方某某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傾倒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huán)境。4名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污染環(huán)境罪,系共同犯罪。鑒于4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大小,法院在量刑時予以適當的處罰,分別判處被告人孫某某、楊某某、丁某、方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并處罰金6萬元至2萬元不等。
此外,法院還判令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被告某環(huán)保服務有限公司、被告人孫某某等 7人,分別就各自參與的環(huán)境侵權行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共同承擔應急填埋費用、鑒定費等合理費用共計768202.6元。
陽倩倩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曹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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