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訊 12月22日、23日,淮南市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蔡天寶等涉黑社會組織犯罪案件,20名被告人共被起訴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11項罪名,其中5名民警被分別起訴參與黑社會組織罪、誣告陷害罪等罪名。
“套路貸”套牢借款人
公訴機關指控,自 2014 年以來,蔡天寶等人在淮南市田家庵區經營小額貸款公司,逐步形成了固定的“套路貸”模式,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獲取非法利益。蔡天寶以公司化的運作方式不斷糾集組織成員,實施多種違法犯罪活動。隨著組織的不斷壯大,形成人數較多、人員較為穩定,有明確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有較明確分工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在該組織中,蔡天寶為領導者,負責領導、管理。其他成員分別負責對借款人進行“家訪”,向借款人實施恐嚇、威脅、毆打、討債,管理賬目等。該組織有不成文的被組織成員認可的組織規矩,且有固定集中的“辦公場所”,并為組織成員提供通訊工具、交通工具等,用以收買人心。
自2014年至2018年3月,蔡天寶為首的犯罪組織以不需要任何抵押擔保、快速放款為誘餌,形成固定的“套路貸”模式,廣泛向社會不特定人員出借高利借款,通過收取家訪費、中介費、手續費等方式收取額外費用,使借款人實際所得借款被減少,債務被虛增。同時采用牙簽扎指甲縫、毆打、限制人身自由、打砸玻璃滋擾等暴力手段,有組織地實施強迫交易、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強制侮辱、詐騙、搶劫、虛假訴訟等違法犯罪活動 30 余起,其中敲詐勒索40余萬元。該組織犯罪所得均由蔡天寶統一支配、管理,主要用于其本人揮霍和支持組織活動。
民警被拉攏當保護傘
公訴機關指控,為攫取非法利益,增強犯罪實力,尋求保護傘,蔡天寶通過公安民警武某,腐蝕拉攏公安民警張某、李某、崔某。2014年 6 月,武某、李某明知蔡天寶誣告陷害單某某,仍立案偵查,致單某某被錯誤羈押8個月。
武某等人還利用職權幫助蔡天寶索要債務,為蔡天寶領導下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使其發展壯大。數十名被害人的合法權益被侵害后,出于對該犯罪組織的恐懼和害怕被打擊報復,不敢向公安機關報案。蔡天寶領導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在淮南市田家庵區及周邊地區產生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社會經濟、生活秩序,造成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該案起訴書厚達 47 頁,僅宣讀起訴書的時長就超過1個小時,案件庭審持續了2天。該案中,除了被拉攏的4名民警外,被告人中還有一位叫王某娜,是蔡天寶的妻子,被捕前也是民警身份。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蔡天寶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等行為,應當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誣告陷害罪,強迫交易罪,搶劫罪,敲詐勒索罪,強制侮辱罪,詐騙罪,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虛假訴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王某等骨干分子以及孔某等一般參加者分別應以相應涉及罪名追究刑事責任。
劉婭/圖 李旭東 劉福忠 新安晚報 安徽網 大皖客戶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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