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沒想到三天內執行款就到賬了,真的太快了,太感謝王法官了!”日前,前來領取執行款的朱某不停地向埇橋區執行法官表示感謝。民生無小事,涉民生案件直接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想群眾之所想,急群眾之所急,把涉民生案件作為當前執行工作的重點,不斷加大涉民生領域案件的執行力度,以最快的時間為群眾追回“血汗錢”。
本案是一起朱某申請執行宿州某勞務服務公司的勞動爭議案件,朱某于2007年至2018年期間在被執行人處參加工作,根據被執行人的工作安排,朱某被派遣至安徽某發電公司工作,后雙方發生爭議,朱某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裁決后,被執行人對裁決結果不服,于2020年6月向埇橋區法院提起訴訟,經審理后,判決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被執行人應向申請人補發工資款、出具解除關系關系證明并支付補償金,被執行人對判決結果不服向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
宿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判決駁回被執行人的上訴請求,法律文書生效后,被執行人一直未履行判決書確定的義務,申請人朱某于4月16日向埇橋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承辦此案的王麗麗在拿到案卷材料后,第一時間與申請人溝通了解案情,并即刻聯系被執行人的負責人,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后果,不僅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限高的措施,同時還可能面臨罰款等強制措施,經過一個下午的溝通,被執行人同意4月21日上午前來法院履行義務。
4月21日下午,申請人朱某來到法院辦理手續并領取補償金,本案得以在3天內順利執行完畢。從立案到結案僅用3天時間,執行干警充分做到了涉民生案件的高效執行,切實為農民工解除了后顧之憂, 這僅僅是埇橋區人民法院執行涉民生案件的一個縮影,埇橋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高質高效、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以實現執行實際效果和社會效果雙重豐收為目標,進一步加強對涉民生案件的執結力度,及時、高效的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權威。
在解決“執行難”的道路上為勝訴當事人兌現合法權益。初心如磐,使命在肩。埇橋區法院執行局將繼續對被執行人保持高壓態勢,依法嚴厲打擊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書的被執行人,自覺踐行學黨史、悟思想、辦實事、開新局的目標要求,切實將教育整頓成功轉化為工作成效,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周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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