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以來,宿州市醫保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綜合運用五項措施,切實保障國家集采成果在宿州市落地惠民。
建立協調機制,明確各方責任。建立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工作協調機制,成立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財政等九家部門參與的工作協調小組,制訂工作任務清單,明確各部門工作責任,統籌解決政策執行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落實預付制度,減輕回款壓力。對采購周轉金預付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預付,由市、縣級醫保經辦機構具體落實預付工作。目前,三批次中選藥品采購周轉金已經按照規定全部預付,切實減輕了醫療機構的回款壓力。
實行通報制度,保證采購進度。每季度統計匯總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和配送情況,對采購進度較慢的醫療機構警示通報,必要時由市、縣醫保部門對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負責人進行約談,有效保證了藥品的采購進度。
實施考核激勵,提高改革效應。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醫保資金結余留用政策,按照執行藥品集采規定、合理控制藥品費用、落實集采和價格等改革政策內容細化考核指標,將考核內容納入醫保協議管理,依據考核結果確定定點醫療機構集采藥品醫保資金留用的具體金額,主要用于相關人員績效,激勵其合理用藥、優先使用中選產品,進一步提升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參與國家組織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積極性,增強聯動改革效應。
強化宣傳培訓,準確執行政策。通過組織舉辦座談會、培訓會等方式,對市縣醫保部門、醫療機構和醫藥企業有關人員進行政策宣講,解疑釋惑,確保做到正確理解政策、準確執行政策。通過官網、微信公眾平臺等媒介向社會公眾宣傳和解讀國家集采政策。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政策和結果在宿州落地以來,第一批25個中選藥品超量完成首年約定采購任務量,實際采購量是約定采購量的2倍以上;第二批32個中選藥品首年約定采購量也超量完成,實際采購量是約定采購量的2倍以上;第三批55個中選藥品,2020年11月20日落地以來,已完成約定采購量56.8%。三批次共112種集采藥品平均降價53%,單品最高降幅達95%,一個采購年度可節約資金9000多萬元。
(曹根寨)
請輸入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