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網(wǎng)、大皖客戶端訊 據(jù)@ 宿州公安在線消息,4月30日下午,蕭縣公安局辦理的拱某某等5人套路貸惡勢力犯罪(集團(tuán))一案在蕭縣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拱某某、宋某、岳某、蔣某、黃某利用微信及支付寶平臺向在校大學(xué)生放款收取高額費用從而進(jìn)行詐騙。宋某、岳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十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拱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六萬元,蔣某、黃某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三萬元。
詐騙在校大學(xué)生 蕭縣拱某某套路貸犯罪集團(tuán)一審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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